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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办事大厅将实行“号票实名制”
去市建设局办事记得叫号后写名字
2009-6-2

  东莞时报06月02日讯 企业再到市建设局办事大厅办理业务,排队取号,一定要记得在号票后面,写上申请单位的名称和盖章确认。因为,市建设局办事大厅开始实行“号票实名制”了。

  记者昨日从市建设局了解到,虽然一直以来,办事大厅都启用了排队取号机,方便企业办理业务。但在业务繁忙时段,部分申请人即使取了号,也无法当天办理业务,甚至出现一人拿多个号、插队、搭便车和转让号票等现象。为了杜绝这些现象,让每个前来办理业务的申请人,都能公平有序地办理业务,市建设局决定实行“号票实名制”。

  所以,以后您再去市建设局办事大厅办理业务,取号后,一定要在号票的背面写上申请单位名称,并在10分钟内到咨询窗口盖章确认。

  办事窗口在受理业务时,如果发现号票未盖章确认,或申请单位名称与经盖章确认的号票不相符,是不会办理的。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您是办理缴费退费业务,或领取办理结果,是不需要取号排队的,直接到相关窗口办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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