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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房屋契税 先备齐资料
9月1日临近,市财政局提醒,资料不齐往往延误办理
2007/08/22

  东莞日报8月22日讯  从今年9月1日起,没有缴纳房屋契税的户主将要被收取滞纳金。随着这一日期的临近,前来办理缴税的市民越来越多,但一些市民由于没有备齐办理资料,往往延误了缴税手续的办理。市财政局工作人员提醒,办理缴税应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因特殊情况提供不了购房合同原件的,纳税人应提供购房合同的复印件及其他相关的购房资料(包括贷款合同)送交财政分局核对。

缴税排队难

  据了解,缴纳房屋契税需要纳税人到房屋所在地财政分局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资料。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市民都抓紧最后时间赶去缴房屋契税。为了缓解市民排队缴税、等待时间长等问题,财政部门想方设法为市民提供方便。如南城财政分局就在西平办事中心又增设了一个缴费处,并延长了工作时间,周六、周日照常上班,以应对急增的纳税者。但是,一些前来申报、缴纳房屋契税的市民由于资料不齐全等原因,往往延误了手续的办理。

事先要准备好资料

  市财政局提醒,房屋契税办理需要提交广东省契税纳税申报表(可到当地财政分局领取)和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纳税人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等。如纳税人因特殊情况提供不了购房合同原件的,纳税人应提供购房合同的复印件及其他相关的购房资料(包括贷款合同)送交财政分局核对;如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如果是二手房买卖、房屋赠与等的,还需提交原房地产权证或已变更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评估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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