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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整治与福利挂钩 出租屋消防整治昨日“开考”

     
2007-11-21



        南方都市报11月20日讯    从今天(20日)开始,东莞市“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进入验收阶段。据悉,验收主要采取现场抽查方式进行。

        出租屋不达标一律查封

        东莞市消防局的验收方案称,此次验收的具体内容包括:各镇(街)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时是否建立和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率要达到100%;是否按要求对“三小”场所、出租屋进行摸底、调查,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建档,建档工作准确率达100%;是否对各类“三小”场所、出租屋的从业者、出租屋主、租住者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教育率达100%.验收内容还包括是否按要求对“三小”场所、出租屋进行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验收合格率达90%以上。

        验收领导小组表示,各镇街应该制定本地区整治消防规划,同时将考评工作与单位福利奖金直接挂钩。出租屋未能按照要求整治或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一律依法查封、取缔、停止出租。

        验收中将进行实地考核

    本次验收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东莞市副市长邓志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设11个考核小组。从今天开始到11月27日,11个小组59名验收人员分赴32个镇(街)和松山湖开展验收。根据验收方案,验收采取分项目打分的方式进行,对组织领导、消防规划等10个项目进行量化考核评分。

        考核基本项目总分为100分,另设附加分5分,考核总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累计扣分40分以上的,实行一票否决。

        据介绍,验收中将进行实地考核,主要采取现场抽查方式进行,抽查的数量以各镇(街)上报市整治办最终数量的1%至2%确定。8000间以下的镇(街)将抽查2%,超过8000间以上的镇(街)将抽查1%.小商铺、小作坊和出租屋须按4:2:4的比例来确定其所需抽查的数量;另外,每个镇(街)抽查范围要求覆盖3~5个村(社区)。

        验收情况将由整治办整理后上报东莞市政府,并由市政府对整治工作不落实的镇(街)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镇(街)主要领导的责任。(编辑:冯怡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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