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日报3月18日讯 自6月1日起,我市将对“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治,无法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的“三小”场所、出租屋,必须先停产停业、停租、停止使用,待整改完毕后再投入使用。
16日,我市举办了全市“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副市长邓志广表示,将用一年时间整治“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除安全隐患。
10个督察组督查32个镇街
从3月至12月,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行动效果,我市成立了以副市长邓志广为组长的市“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有关部门抽调50名精干人员,组建10个督察组,分片对各镇(街)进行全方位的督查、指导。
“督察组的副组长要长期驻点,督促整治工作开展。”邓志广说,从3月19日开始,督察组就要下镇开展工作。而各镇(街)也要由班子成员带队,分组进驻村(社区)。
整治实行“一周一报”制
据悉,专项整治工作共分四个阶段,其中3到5月为宣传发动、排查摸底、建立试点阶段。第二阶段为全面整治阶段,时间从6月到9月。第三阶段是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巩固成果阶段,时间是10月和11月。而在12月份将开展第四阶段工作,即建立长效机制。
在全面整治阶段,邓志广表示,各工作组要按照“谁所有,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所有人按照整治标准的要求整改,无法在要求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必须先停产停业、停租、停止使用,待整改完毕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于拒不接受检查、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4月1日起,普查阶段的工作要一天一报,整治阶段则实行每周一报”,邓志广强调,调查表由村(居)委主任和工作组组长联合签名,各镇(街)的调查表格由分管领导签名,逐层上报。
邓志广:用书信提高市民安全意识
今年我市发生的火灾事故,都不同程度反映出经营业主和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低下。对此,邓志广表示,在对“三小”场所、出租屋经营者、业主及责任人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外,还采用书信的形式,提高市民的消防责任主体意识。
邓志广说,教育部门要督促各学校向学生家长致一封信,由学生向家长宣读信的内容,并要求每个学生写出自己的感想交给学校。工商部门要指导各行业协会向全市工商企业主发放“致全市工商企业主的一封信”,向广大企业主传递专项整治行动信息。邓志广表示,希望通过致信的形式,向学生和企业主传递专项整治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