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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告
( 2007-05-13 11:40:23 )

东公〔2007〕128号

根据公安部的部署,2008年全国将完成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工作,为确保我市换发二代证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截止今年2月底,我市累计换发二代证138万张,全市换发二代证工作已转入较为方便、快捷的日常换发证阶段,市民只需在就近经省公安厅二代证相片检测中心验证的照相馆拍摄标准的二代证数码照片,并取得相片检测合格回执,持户口簿和旧证即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股(莞城区、虎门镇居民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证窗口申请办理,两个月内即可领取新证。

二、二代证使用非接触IC卡芯片,可通过“机读”识别真伪,防伪功能强。目前,金融、证券、保险、工商、税务、社保、电信、机场等部门已陆续配置二代证专用机读设备,有效防止了利用假居民身份证办理各种社会业务的事件发生。为切实保障市民的自身合法权益,请未换领二代证和年满16周岁的市民尽快申办二代证,16周岁以下市民也可按需申领。

三、市民因长期外出或行动不便等原因未换领二代证,不能亲自到办证窗口办理的,可由其亲友代为办理,代办时须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申领人与代办人的关系证明。
 
 
东莞市公安局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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