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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互联网联网单位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通知
( 2008-01-14 11:10:17 )

东公〔2007〕567号

全市各互联网联网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各旅馆业、企业、学校、电子阅览室、社区、出租屋等互联网联网单位的网络安全管理,完善我市网上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提高我市互联网综合防控能力,打造平安网络,建设和谐东莞,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公安部第82号令)、《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第81号令)、《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08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就落实互联网联网单位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全市各互联网联网单位应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完善网络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涉网违法事件和网络安全事故通报机制。对本单位发生的涉网案件及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向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二、切实落实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全市凡通过局域网方式接入互联网的旅馆、酒店、企业、学校、电子阅览室、社区、出租屋等联网单位,必须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在本单位网络与互联网连接的出入口加装经公安部检测合格的网络安全管理系统(系统具体功能要求详见附件一)经省公安厅选型,可在我市使用的网络安全管理产品共有8种(详见附件二)。各单位必须在2008年5月31日之前选购安装适合本行业的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切实加强公用帐号使用管理,确保上网安全技术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持证上岗。根据规定,互联网联网单位必须安排两名以上的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市公安局组织的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过全省统一考试,获取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四、开展安全专项检查。2008年6月1日起,我局将对全市各互联网联网单位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对未按要求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未采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或相关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我局将依法对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处以警告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直至停止联网、取消联网资格的处罚。

  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联系。

  联系电话:22489000,联系人:苏启荣、张伟国。

  附件:1.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要求

  2.广东省公安厅测试合格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名单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要求

  为加强我市互联网联网单位网络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产品应具备如下功能:

  1.具有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较高的后台核心系统;

  2.用户身份登记认证和身份识别确认措施;

  3.能够记录主流应用协议的使用情况;

  4.日志必须包含时间、IP、端口号等信息,系统运行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必须保存60日以上;

  5.能够设置告警规则,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告警提示;

  6.能够对数据库进行安全审计;

  7.审计规则支持逻辑表达式,用户能够编写规则,灵活地对审计字段进行比较运算和与、或、非逻辑组合;

  8.能够对指定的IP(IP段)进行管理;

  9.能够对IP的端口连接进行安全审计及频率统计;

  10.能够对IP进行流量统计和带宽流量控制;

  11.系统的管理支持SSL安全连接,保证管理员帐号及密码的安全。


附件2:

广东省公安厅测试合格网络

安全管理系统名单
 

(以下网络安全管理系统排名不分先后)

 

生产单位

产品型号

成都大东网络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非经营性信息安全管理系统DD2000

广东摩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网安之星(旅业版)SNS03

广东天海威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蓝盾安全审计系统BD-Sender1000

广州讯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鸿雁网络行为管理系统HYN-C100

深圳任子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NET110互联网安全审计系统B100

深圳中科新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网络哨兵S-H50

珠海捷朗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过滤王宾馆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Hotel-fg3000100H

北京宽广智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与省电信有限公司合作)

企智通企业网络办公管理系统SmartBox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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