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透视政府 >> 组织机构
武装部
     
2007-12-10

1、负责民兵的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管理。

2、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政治教育和军事训练。

3、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登记统计工作。

4、负责组织并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治安执勤任务。

5、负责国防工事和人防工事的维护管理。

6、组织带领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7、负责征集兵员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9、战时负责组织并带领民兵、预备役人员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工作。

10、组织和带领民兵完成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