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和任务
1、负责全镇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加强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有关决定,维护行政法规和纪律。
2、监督检查全镇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3、受理个人和单位对全镇行政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4、调查处理全镇行政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5、受理全镇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7、承办镇政府和市监察局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